修武县文化路(为民路—宁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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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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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武县文化路(为民路—宁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4-11 | |||||||||||||||
2、项目名称: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武县文化路(为民路—宁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3,839,335.66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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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修武县文化路(为民路一宁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位于修武县县城,工程路段全长1430米,人行道宽度5米,工程建设项目为:两侧人行道拆除、重建,更换花岗岩侧石、平石、边石等。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纸中的市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
6、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提供社保证明(谈判会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提供社保证明(谈判会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缴纳完税凭证(谈判会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3.5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信用报告内包含的备案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逾期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签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修武县竹林大道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吉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工业路东建材院内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