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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双河镇伏头村4组桐子湾崩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宁县双河镇伏头村4组桐子湾崩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比选公告
 
一、本比选项目长宁县双河镇伏头村4组桐子湾崩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已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发﹝201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省、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比选文件已经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2018021号,比选人为长宁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长宁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   长宁县双河镇伏头村4组桐子湾崩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建设地点   长宁县双河镇伏头村4组桐子湾   
 实施时间   预计实施时间60日历天(不含提交送审报告后待审时间),时间节点要求详见合同。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拟勘查崩塌坡体长约300m、高约120m,宽约200m,体积约0.5万m?。   
 建设资金   省、县级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   承包范围为崩塌坡体发育和影响范围内,承包内容为:编制《勘查设计书》和《勘查设计预算书》并进行勘查设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并提交《勘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估算书》、《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报告》和《预算书》,配合施工招标、后续服务等工作。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   长宁县双河镇伏头村4组桐子湾崩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同时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工程勘查和设计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1)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需提供企业承诺书),比选过程中按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规定,查询是否处于暂停参与四川省境内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补助项目建设活动期,凡处于此期间单位按上述管理办法规定处理,中选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录入和更新本勘查设计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加盖鲜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加盖鲜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企业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任职。(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带齐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备查,并复印一套装订成册(每页都加盖单位鲜章、侧面加盖骑缝章)交比选人。(5)比选申请人在比选中选后,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选、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合同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的,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6)若比选人或上级监管部门发现进场人员与比选时提交相关资料不符,或查实有参选资料弄虚作假,出借挂靠资质等情况的,取消中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7)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长宁县双河镇伏头村4组桐子湾崩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比选保证金,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将银行转账凭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传真或递交比选人。(8)该项目施工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9)比选申请人参选视为遵守和认可比选人挂网的合同条款。(10)本工程属勘查设计项目,参选人无需按本比选公告“六、随机抽取中选人”中的要求提供建造师和《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8年11月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11月12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长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县支行                  
账  号: 231451312902643209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勘查设计项目发包价、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本勘查设计项目内总价包干法发包(发包价即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勘查设计(含可研)   E   \   21.50   1.08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0时00 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宁县政务中心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盖单位鲜章);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长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一段67号三楼   
邮  编:  6443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831-4626197
传  真:0831-4629281
移动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E-mail):981958548@qq.com 
附件:1、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合同样本。
 
长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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