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管护项目(二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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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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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3CGSF069
二、项目名称: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管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每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五路西侧129号综合服务楼五层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新胜、祝杰平、黄帅、陈真、向葵、吴小专、吴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6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125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二期20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材料
业绩一览表
主要标的一览表
招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2023CGSF069
二、项目名称: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管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每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五路西侧129号综合服务楼五层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管护项目(二标段) 服务范围: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园区内绿化养护,其中管护绿地面积60.80万㎡(其中道路分隔带绿化 99619.5 ㎡,道路路幅外绿地 508341㎡),行道树 7377 棵。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项目需求内容。 服务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项目需求内容(1年(以服务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若当年度月平均考核成绩超过85分的,且当年未被上级部门(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合同可续签1年,最高续签不超过2年;当年度月平均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项目需求内容(合格,绿化管护按照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和《铜陵市绿化养护导则》的有关标准,按一级管护标准执行)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新胜、祝杰平、黄帅、陈真、向葵、吴小专、吴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6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1 | 铜陵经济技术开 发区道路绿化管 护及翠湖公园管 理项目(二标段) | 1288551.41 |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 安徽每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0.04.03 | 2023.03.31 |
2 | 铜都大道三期路 幅外 (东、西侧) 绿化管护项目 | 463000.00 | 铜陵市园林管理局 | 安徽每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0.06.08 | 2021.05.31 |
3 | 大成坊西路路幅 外绿化养护管理 项目 | 156212.56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安徽每文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2.01 | 2022.12.05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125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二期20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材料
业绩一览表
主要标的一览表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