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等
技术咨询服务项且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项目单位
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资本金约占总投资20%,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由
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项目路线起于城步县儒林,顺接已建的武冈至
2.2
靖州高速公路城步支线,止于湘桂两省交界处的五团镇双田,顺接拟建的城步至
龙胜高速公路广西段。全长51.79公里。全线设置儒林(二期工程)、塔溪、泮
水、南山4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南山互通连接线7.088公里。主线采用四车
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
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执行。南山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
度10米。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省高速集团公司对于在建高速公路不动产权证办理的
要求,现需开展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等
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线型位移置换和
加征用地报批、供地手续办理、全线实测和勘测定界、征地社会风险评估、不动
产登记发证等事项咨询服务。
2.3 标段划分
本次服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名称 | 项目名称 | 上限控 制价 | 采购范围 |
1 | 湖南省城步至 龙胜 (湘桂界) 高速公路项目 土地利用规划 调整等技术咨 询服务 | 1530000 元 |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按相关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竣工红线测量、 与原报批线套合比对,完成项目所有永久性用地 的勘测定界及取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勘 测定界报告(包括置换、补征用地形成的单独的 勘测定界报告); ②置换、补征用地的用地预审、按国土空间规划 要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含基本农田) 按相关部门及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城龙高速公 路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收集有关资 料、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规划修改方案的听证、部 门审查、上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等工作,并 获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批复。 ③置换、补征地报批服务。主线及附属设施用地 (含变电站)位移加征用地的补征、新增用地组 卷、土地分户调查、编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 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及青苗补偿协议等、社会 风险稳定性评估。 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办理供地手续、权属调查、 土地落宗、不动产证办理(属地自然资源部门认 定不动产发证测绘成果及宗地图并发证,项目路 基成型后两个月内完成)。 |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不动产权
证书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响应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
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服务工作。
(2)响应人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成
果报告的质量负责。
(3)在成果报告编制过程中,响应人应主动和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
(4)响应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采购人有
权向响应人提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响应人应无条件满足。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同时具备附录1的资质要求、附录2的业绩要求、
附录3的信誉要求、附录4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服务能力。
3.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
过2家。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
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
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
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5 采购人不接受被采购人及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的
响应人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为暂停投标资格或正处于
被责令“限期整改”期内或被停止承接项目的响应人报名。
3.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o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
高速 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采购交易平台 网址
J
https://bid.hngs.net:12500/)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湖南省
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单位CA数字证书。各供应商可选择性办理法定
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如办理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
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采用法定代表人或单
位负责人数字证书签章;如未办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
人签字时,可采用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湖南CA统一客服热
线:4006682666,湖南CA企业QQ:4006682666,湖南CA微信公众号:微信客
户端搜索“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
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
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报名、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4.3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
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4.4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
交、开标流程等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手册
(湖南高 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89677969,技术支持QQ:275355087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
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系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
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和“采购
交易平台”自带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响应文件系统统一命名并
加密后上传“采购交易平台”,响应人不得修改文件命名,否则“采购交易平台”
将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交
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2)本次采购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全
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响应人可自行登录“不
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响应人应在宣布开始解密时间后30
分钟内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响
应。
5.3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第_1标段1万元
(1)响应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
出,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一次
性划款到以下指定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标段:第1标段
户 名: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三湘支行
账 号:36811010010035404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响应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响应
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将响应保函原
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长沙
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03会议室何女士收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湖南高速采购交易
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审办法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城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城步收费站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上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319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3
V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4月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同时具有:①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工程测量);②具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颁发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认证书或处于有效期内的湖南省土地学会 颁发的乙级土地规划资质或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甲级土地规划资质。 1、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技术咨询服务:
最近5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
个土地勘测定界项目业绩和1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或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业绩。(以上2
项业绩可以在同一个合同中满足也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合同中满足。)
注:1.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响应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
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受托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无
注:
1.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其他主要受托人员
汇总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 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1)评审价低的响应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响应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2. 1. 1 2. 1.3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 | 开标形式评审 | a.开标后响应人响应函所列标段与 采购标段一致; b.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 文件; c.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编制识别 码不一致(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a.响应函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 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辨 | 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响应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b.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 规定填写 | |
的签章、响应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采购文件 规定; | a.响应保证金金额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响应人按照采购文件的 规定提供了响应保证金 | 有效期一致; | 的金额,且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 b.若响应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 提交,响应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之前,将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人的 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c.若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 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 行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在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提交了 |
银行保函原件。若保函仅加盖银行业 务公章的,同时提交了银行出具的同 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 | |||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 件的,提交了授权委托 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 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亲自 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响应人以联合体形式响 | |||
应时,联合体满足采购文 件的要求响应人按照采 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 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 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
同一响应人未提交两个 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响 应报价),但采购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 |||
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文 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如有) 响应报价的大写金额能 | |||
够确定具体数值 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 | |||
目完成期限未超过采购 文件规定的时限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 | |||
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 规定 | a.响应人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 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响应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 |
2. 1. 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或减少响应人义务; c.响应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响应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 未提出异议; e.响应人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响应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响应人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明材料 | |||
响应人的资质等级符合 采购文件规定 | |||
响应人的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
响应人的信誉符合采购 文件规定 | |||
响应人的项目负责人资 格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响应人的其他要求符合 | |||
采购文件规定 响应人不存在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第 | |||
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 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响应;独立参与响应的, 响应人未同时参加联合 体在同一标段中响应 条款内容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2. 2.1 (总分100分) | 评分分值构成: 服务方案:25.0分 主要人员:10.0分 响应人业绩:15.0分 评审价:50.0分 |
2. 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采购人将当场计算并宣 布评审基准价。 (1)评审价的确定:评审价=响应函文 字报价 (2)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5.2.2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审 基准价计算的响应报价之外,所有响 应人的评审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 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价平 均值(如果参与评审价平均值计算的 有效响应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审 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审基准价的确定: 评审基准价=评审价平均值 ×(1-下浮系数)下浮系数将从1%~5% 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 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响应人认为某一标段的 评审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 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 新宣布评审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 评审委员会应对采购人计算 的评审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 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审报告中作出 说明。 |
2.2.3 | 评审价的偏差率计算公 式 | 除此之外,评审基准价在整 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 发生变化。 下浮系数将从1%、1.5%、2%、2.5%、 3%五个数值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偏差率=100%×(响应人评审价一评 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权重分值 素细分项
服务方案 和措施 | 10.0 | 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 提供的实施方案(至少 包含①总体思路、实施 内容②安全保障措施③ 质量保证措施④实施进 度)进行评审,满足项 目基本要求,得8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 的,酌情加分,本项最 高得10分。本项未提供 不计分。 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 | |||
2.2.4(1) 服务方案 | 25.0 析 | 本项目工 作的重点 与难点分 对本项目 6. 0 的建议 | 9.0 | 提供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 7.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 科学的,酌情加分,本 项最高得9分。本项未 提供不计分。 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 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满足 项目基本要求,得4.8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 学的,酌情加分,本项 最高得6.0分。本项未 | |
2. 2.4(2) | 主要人员 | 10.0 | 项目负责 | 提供不计分。 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 查条件要求得8分;项 目负责人最近5年内(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增 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 | |
人任职资 格 | 10. 0 | 术负责人承担过一个土 地勘测定界项目业绩或 一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调整 (或国土空间规划) 项目业绩加1分,最多 加2分。 注:1、项目负责人须提 供从业单位证明(提供 最近3个月在社保系统 打印本单位人员的缴费 |
明细)、身份证、职称 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 件。 2、供应商必须按填报的 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 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 成交资格。 (1)如果响应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 | |||||
2.2.4(3) | 评审价 | 50. 0 | 则评审价得分=F一偏差率×100×0.2; (2)如果响应人的评审价≤评审基准价, 则评审价得分=F+偏差率×100×0.1。 其中:E1是评审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 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得12分; | 1、满足响应人资格审查 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2、最近5年(指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 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 | |
2. 2. 4(4) | 其他因素 | 15. 0 | 响应人业 绩 | 15.0 | 订时间为准),响应人 每增加1个土地勘测 定界项目业绩和1个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或国土空间规划)(以 上2项业绩可以在同一 个合同中满足也可以在 最多两个不同的合同中 满足。)的业绩加1.5 分,最多加3分。 注:1、如响应人提供的 合同协议书无法证实响 应人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 最低要求),还须提供 服务成果证明文件关键 页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 材料等(证明材料应附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 式)。 |
2.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 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 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 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 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 绩的继承性。 |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
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
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成交候
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
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服务方案: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评审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审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4评审标准
(1)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米 3.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响应人提交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
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
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
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当
响应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
审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
正总价。
米3.1.3 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若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如有),评审委员会
应否决其响应。 T
3.2详细评审
3.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响应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部分计算
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
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
分D。
3.2.2响应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
3.2.3 响应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2.4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审
价计算出得分C。评审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3.2.5 响应人综合得分=响应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2.6评审委员会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该响应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响应。
*3.3响应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审委员会应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响应人与响应人之间、响应人与采购人
之间存在的串通响应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响应人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
a. 响应人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响应人之间约定成交人;
C.响应人之间约定部分响应人放弃响应或成交;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响应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e.响应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排斥特定响应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
a.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C.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响应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响应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
的;
i.电子响应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响应人串通响应:
a. 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响应人;
b.采购人直接或间接向响应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采购人明示或暗示响应人压低或抬高响应报价;
d.采购人授意响应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e.采购人明示或暗示响应人为特定响应人成交提供方便;
f.采购人与响应人为谋求特定响应人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响应;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4.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审委员会不接
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响应人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
审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
3.4.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审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响应人作出澄清、说明,对响应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
的要求。
3.4.4 凡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3.5不得否决响应的情形
响应文件存在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审委员会不得否决响应人的响应,应按照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6 评审结果
3.6.1 除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评审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6.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