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人民调解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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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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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3-59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40,000.00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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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主要服务内容为:全市范围内重大疑难人民调解案件的化解服务;人民调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人民调解辅助性服务;全市人民调解员备案及等级评定;政府组织的市级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市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案件的化解或辅助性工作;政府委托的其他人民调解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12个月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21264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1号院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创园A区4楼A10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