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城乡集团成都第二分公司家用电器采购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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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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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投标人:
本公告变更以“蜀道城乡集团成都第二分公司家用电器采购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项目予以修改和补充,如本项目招标公告与变更内容不一致,以本公告变更为准。
一、招标公告中第四条第4.1款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7日13时30分。”
二、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8.1条“投标保证金”第2.1款修改为:“转账的保证金应在2023年5月16日16:00时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到达以下账号(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3.1条“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5月17日13时30分”。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
2023年4月27日
本公告变更以“蜀道城乡集团成都第二分公司家用电器采购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项目予以修改和补充,如本项目招标公告与变更内容不一致,以本公告变更为准。
一、招标公告中第四条第4.1款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7日13时30分。”
二、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8.1条“投标保证金”第2.1款修改为:“转账的保证金应在2023年5月16日16:00时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到达以下账号(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3.1条“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5月17日13时30分”。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