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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家园创文提升小区环境整改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林景家园创文提升小区环境整改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XC2023040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林景家园创文提升小区环境整改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8.4459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美津能物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林景家园创文提升小区环境整改维修工程,工程内容
为道路铺装改造、苗木移栽及防盗门更换等,总投资额为278.445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2.2工程地点:天津市津南双港镇。2.3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林景家园创文提升小区环境整改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林景家园创文提升小区环境整改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
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
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
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
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格式自定);
3.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
书,且在有效期内;
3.1.7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8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
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
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职工,其单位名称须与投标
人企业名称一致。由投标人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需
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冫(4)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
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或【2012】1091号
文件规定执行。如投标人项目部人员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
供有效的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5)
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9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护照等):若
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
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护照等):
3.1.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的经营中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犯罪、税
收违法、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
(5)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投
标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及企业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到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
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
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
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七、其他
7.1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是招标公告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
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7.2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开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美津能物业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林景家园配建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3971976
电子邮件: tianhengxinzixu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死泌今(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广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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