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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1-FXZX-G2023-0004]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5 月 18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FXZX-G2023-0004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3年4 月 27 日至2023年 5 月 8 日;
(二)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下载。
(三)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5 月 18 日9点30分
2、提交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3、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18 日9点30分
4、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讯地址:丰县中阳大道与丰邑路交汇处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 
地  址:丰县中阳大道与丰邑路交汇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西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 4 月 27 日
 
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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