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拓展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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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20909003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民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拓展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909003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1-28 —— 2023-11-27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交付时间:2022年12月20日前(工作推进中,由于接口提供单位导致的上线延期或无法上线,不作为乙方履约延误处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13,说明:第一次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8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9.87,说明:第二次履约验收款(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的十个工作内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9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三次尾款(在项目系统正常运行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经结算评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合同尾款)。甲方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项目等额、有效、符合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发票。乙方未提交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2 收款账户: 民生银行长沙香樟路支行(长沙市民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5908258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功能及要求 1、依托“我的长沙”APP建设涉企政策综合服务专区,建设顶部Banner图、企业专区、政策超市、政策搜索、政策匹配、政策精准推送、政策解读、智能问答、意见征集、项目申报通知、工作信息、特色专区、企业用户中心、政企活动、投诉专区等内容。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顶部Banner图:图片可定时进行滚动播放,可点击进入相应的链接页面,可对Banner图的图片、链接、顺序进行维护管理。相关图片具有现代感、设计感,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和视觉美感。 (2)企业专区:录入全市相关企业数据,建立“企业库”,分类别进行“标签化”。包括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所属行业等,法人信息库的数据来源应当是统一认证平台,并支持第三方数据接入以及个别信息人工修改,可以为政策对象筛选功能提供数据支撑。设计企业登录入口,企业登录后可接收个性化政策信息。 (3)政策超市(政策库):全面汇集国家、省、市及全市各部门单位、区县(市)、国家级园区、省级园区涉企政策,相关政策需从发布时间、发布层级、发布单位、重点类别等层面进行标记,实现分类汇总和查询。与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长沙扶持通)”政策超市相关政策数据实现互联互通。 (4)政策搜索:将涉企政策颗粒化解构为标准政策单元,实现涉企政策“标签化”检索、智能化推送和搜索。 (5)政策匹配:通过建立“政策库”与“企业库”之间的数据联系,将企业特征与政策条款进行精准比对,以先进算法为手段,实现企业和政策内容的精准匹配。 (6)政策精准推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精准推送政策,在“企业找政策”的同时实现“政策找企业”。 (7)政策解读:相关政策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不同方式展现。 (8)智能问答:相关热点问题、常见问题以“一问一答”形式呈现。检索关键字段时,系统自动提示、推送、回答相关问题。 (9)意见征集:用户能够就政策内容对政策出台部门进行咨询,相关部门反馈后用户可进行查看。 (10)项目申报通知:实时汇总市内项目申报政策通知。 (11)工作信息:汇总发布营商环境相关部门工作信息。 (12)特色专区: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助企纾困”“企业服务专员”等版块,归集及展示相关信息。 (13)企业用户中心:对企业信息进行维护,对相关政策进行收藏,查看已办和待办事项。 (14)政企活动:线上线下培训及其他专题活动的发布和参与。 (15)投诉专区:用户可以选择部门、事项类别、是否愿意公开等,填写投诉内容并提交,由管理机构通过平台接收投诉,系统支持将投诉内容派发至被投诉的部门和人员由其作出解释,反馈给用户。投诉需在合理时限内予以答复。 2、与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长沙扶持通)”政策数据实现互联互通。 3、建设后台管理系统,包括企业登录、角色权限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热词管理、专区管理、意见征集、投诉建议管理、资讯管理、企业服务专员管理、培训管理、培训课程管理等内容。 4、平台建设完成后进行用户运营服务、内容运营、平台运营、宣传推广、数据运营 5、平台建设完成后12个月内,需安排2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单位全职工作,负责平台运营及其他工作。
5.2.2技术规格 结合用户使用需求,在实际运行环境中,对系统具体性能要求如下: 1. 准确性和时效性 保证系统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提供多种数据审查手段,数据的传输要及时、 准确,数据运算的精度符合规定的要求,系统对各种业务操作、数据处理、模型 运算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要求。 2. 安全性与可靠性 提供良好的数据安全可靠性策略,采用多种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与可靠。应有高可用性的冗余备份机制,系统应具有长期连续工作 的能力和容错的能力。关键的网络设备应有冗余的电源和风扇系统,并能在电源、 电缆或其它网络部件发生故障时,能防止故障问题在网络中扩散,并能进行关键 的热修复和维护,同时可重新进行路由选择,建立高可用的网络连接。系统应采 用基于系统、网络、应用、管理的各种安全策略来保证信息安全。 (1) 系统有效工作时间要求≥99.5%; (2) 系统一年的故障停机时间≤30 分钟(停电等不可预测因素除外); (3) 系统最高负荷持续时间≤1 小时; (4) 避免出现以下情况:无故退出系统、出现系统不可控的故障提示、因系统故障导致操作系统或机器无法正常工作等; (5) 进行增、删、改业务(不含大对象数据类型)响应时间在 2 秒以内; (6) 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要求在 2 秒以内; (7) 系统支持同时在线数大于1万,并发用户数大于0.1万; (8) 查询基础数据(精确匹配)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2 秒; (9) 查询单个数据主题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2 秒; (10) 目录检索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1 秒; (11) 查询统计报表(非实时统计)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3 秒; (12) 批量数据交换中,平均单条记录数据交换的时间不大于 2 秒; (13) 非并发大批量数据交换(百万条)的时间不大于 800 秒; (14) 批量数据交换中,平均单条记录入库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3 秒。 3. 兼容性 兼容性需求重点考虑并分析用户端的兼容性,包括不同终端、不同浏览器的 兼容性。平台兼容 IE9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兼容 Chrome、FireFox、360、Safari 等浏览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服务验收: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 双方验收应按合同的服务需求为标准,做到到设计新颖、方便实用、使用频率高,政策匹配精准、企业库、政策库建设齐全,在系统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系统质量不符合约定服务需求标准的,乙方应按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完成整改。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七天内未提出书面质量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移交。 3. 乙方提供1年的免费服务期,平台注册企业力争达到10万户,售后服务从项目最终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4. 负责提供售后维护团队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支持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5、日常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一般事件响应:指版块出现局部故障,具体包括个别设备死机、个别服务停止工作等,可能造成重要栏目无法正常运行,响应时间≤30分钟。 4)一般事件修复:指出现局部故障,具体包括个别设备死机、个别服务停止工作等, 可能造成重要栏目无法正常运行,修复时间≤24小时。 6、应急响应 1)根据平台发生的故障现象,提供远程或者现场故障诊断,快速定位故障原因。 2)对故障进行应急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先快速恢复业务,再进一步解决具体故障。 3)记录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故障历时,并向客户提供故障处理报告。 4)故障升级管理:在故障管理服务中,按照职能、层次分别进行升级。 5)安排1名工程师提供现场服务,安排4名二线工程师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提供快速及时的故障受理响应及处理服务。 6)重大事件响应:指发生大规模或整体性不能运行、数据丢失、服务不能使用等,响应时间≤30分钟。 7)重大事件修复:指发生大规模或整体性不能运行、数据丢失、服务不能使用等,修复时间≤8小时。 8)故障管理时间指标:
7、平台建设完成后12个月内,需安排2名专业人员常驻采购单位全职工作,负责平台运营、内容更新、数据录入、宣传推介及其他工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建设需求,审议乙方建设方案、初步设计; (2)协调各方人员完成相关建设工作; (3)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2. 乙方责任及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设计、建设; (2)根据设计进行建设开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3)负责功能验收等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移交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系统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其它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合同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若乙方延迟交货或提供服务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经收取的费用需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5如合同遇到“不可抗力”风险,经甲乙双方同意,系统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间可以适当延期,但最后交付时间不可超过5个月。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签订的补充协议按照本协议第9条约定解释优先顺序进行解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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