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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振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夹江县云吟职业中学校综合实训工程货物、设备采购项目-空调设备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KC2023-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夹江县振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夹江县云吟职业中学校综合实训工程货物、设备采购项目-空调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原文件:1.交货要求及质保期:(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5)清洗服务:每年免费提供空调清洗服务。
更正为:1.交货要求及质保期:(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批次送货,由采购人提供场地存放货物,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损坏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需在30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5)清洗服务:每年免费提供空调清洗服务1次,期限为8年。
更正内容2:
原文件:2.付款方式和条件:付款方式(设备分批次发货时,甲方按以下列比例分批支付合同款项,定金除外)
2.1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2.2采购人应当在本次采购合同范围类全部货物到货工地且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该批次货物总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该批次设备总价的70%。
2.3成交供应商安装并调试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设备总价的80%。
2.4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按相关规定办理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待质量保证期(1年)届满再行支付结算金额的5%的余款。(如若发生变更,合同价格有可能发生变化;未变更,合同价款等于结算价款)。
更正为:2.付款方式和条件: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列比例分批支付合同款项,定金除外)
2.1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2.2采购人应当在本次采购合同范围类全部货物到货工地且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总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设备总价的70%。
2.3成交供应商安装并调试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备总价的80%。
2.4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按相关规定办理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待质量保证期(1年)届满再行支付结算金额的5%的余款。(如若发生变更,合同价格有可能发生变化;未变更,合同价款等于结算价款)。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5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夹江县振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夹江县漹城街道建设北路14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柯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822号2楼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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