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药物制剂实验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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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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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药物制剂实验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30407001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药物制剂实验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适用于医药学教育的资源共享平台,确保使用者在互联网或局域网环境下,能够访问虚拟仿真教学资源,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影像、PPT文档、Word文档、PDF文档、图片文件、3D互动程序等,以及这些资源有机集合的“课程”资源。能够可控、可追朔、可加解密的流动与共享,提高日常教学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提高教学效率和水平。该平台对学校、学院、教师、学生、开放式用户均能有效的赋权,对系统、数据和资源进行安全管理,对用户的身份认证严谨有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53号文件及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发送邮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药科大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药物制剂实验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30407001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药物制剂实验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适用于医药学教育的资源共享平台,确保使用者在互联网或局域网环境下,能够访问虚拟仿真教学资源,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影像、PPT文档、Word文档、PDF文档、图片文件、3D互动程序等,以及这些资源有机集合的“课程”资源。能够可控、可追朔、可加解密的流动与共享,提高日常教学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提高教学效率和水平。该平台对学校、学院、教师、学生、开放式用户均能有效的赋权,对系统、数据和资源进行安全管理,对用户的身份认证严谨有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53号文件及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发送邮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药科大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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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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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