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梅龙街道双岭行政村双丰中心村一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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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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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CZG42023121
二、项目名称:贵池区梅龙街道双岭行政村双丰中心村一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浩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丰庄村
成交金额:90.568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陶俊勇、桂伊梦、周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2.金额:0.905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梅龙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梅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建设中路72号
联系方式:18715667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6.业绩
二、项目名称:贵池区梅龙街道双岭行政村双丰中心村一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浩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丰庄村
成交金额:90.568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贵池区梅龙街道双岭行政村双丰中心村一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贵池区梅龙街道双岭行政村双丰中心村一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主要:三岔路口处增设一处公交站、顺东西向主要道路增加停车位、乡村大舞台前的广场,增加四处特色可坐人树池,供村民休息、部分入户道路硬化、道路、亮化、绿化等。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汪勋 执业证书信息: 二级建造师证书号:皖23411128800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皖建安B(2013)019145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陶俊勇、桂伊梦、周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2.金额:0.905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梅龙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梅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建设中路72号
联系方式:18715667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6.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