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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上龛乡范家垭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房县上龛乡范家垭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房县城关镇诗经花苑商业5号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325-2023-0007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5-2023-00071
3、项目名称:房县上龛乡范家垭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0(万元)
6、最高限价:3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房县财政局、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发[2022]25号)文件要求,①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落实政府采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③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④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5.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文件);
5.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6.4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及身份证,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单位缴费完税凭证及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人员缴费明细表,人员名字需自行标记出来)(或提供承诺书);
6.5供应商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信用档案并打印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截图,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录入的人员 ;
6.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7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8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6.9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房县城关镇诗经花苑商业5号楼4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房县城关镇诗经花苑商业5号楼4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房县城关镇诗经花苑商业5号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水库移民后扶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房县神农路3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乾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房县城关镇诗经花苑商业5号楼4楼
联系方式:0719-324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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