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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川流寨北韩家房屋征迁拆除及清运垃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川流寨北韩家房屋征迁拆除及清运垃圾工程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23】17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平市阜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兴平市川流寨北韩家;
      2.2 工程规模:兴平市川流寨北韩家178户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 ;
      2.3 项目投资总额:7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兴平市川流寨北韩家房屋征迁拆除及清运垃圾工程;标段编号: E610481351673v5io4jy001;标段类型: 其他;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兴平市川流寨北韩家房屋征迁拆除及清运垃圾工程: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兴平市川流寨北韩家房屋征迁拆除及清运垃圾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
      3.2 标段名称:兴平市川流寨北韩家房屋征迁拆除及清运垃圾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 )”可查询;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或“合同”为准;
      3.6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5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9日 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投标确认。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05月04日 08时00分 起至2023年05月14日 18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兴平市川流寨北韩家房屋征迁拆除及清运垃圾工程: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15日 9时30分 ,地点为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7监督单位: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8监督电话:029-3883637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平市阜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阜寨镇阜寨街道中段 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咸大道55号启迪国际城教育大厦10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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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咸阳市渭城区支行北门口分理处
账号:   账号: 4668010400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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