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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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LFYC2023-004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76926681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临空经济区航谊道自贸区科创基地355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3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各投标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报名单位携带以下材料报名: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原件;②、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2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建业大厦13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套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15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廊坊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建业大厦1302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