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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金叶阳光连锁商贸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县级营销部维修劳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十堰金叶阳光连锁商贸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县级营销部维修劳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JYYG-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十堰金叶阳光连锁商贸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县级营销部维修劳务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3.5万元,招标人为十堰金叶阳光
连锁商贸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区营销部维修劳务;(002)郧阳区营销部维修劳务; (003)郧西营销部维修劳
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区营销部维修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
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
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
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
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
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
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禁止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企
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
3.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原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作业
资质(原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和许可
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各包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
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002郧阳区营销部维修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
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
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
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
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
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
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禁止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企
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
3.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原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作业
资质(原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和许可
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各包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
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003郧西营销部维修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
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
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
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
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
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
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
禁止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企
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
3.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原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作业
资质(原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和许可
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各包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
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
写字楼7号楼1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
写字楼7号楼12楼)
七、其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 06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大华建设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获取招
标文件。
招标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605135761@qq.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
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
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账号:42001616008059555888
开户行:十堰市建设银行五堰支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十堰金叶阳光连锁商贸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金叶阳光连锁商贸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十堰市燕林新村烟草大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6051357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江也失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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