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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1幢1单元19层119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ZFCG20230423002
项目名称: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9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70,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一标段(西四环中间、北四环中间、高铁大道南门入口、高铁大道西延伸段、洛滨大道东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70,200.00 1,270,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2(合同包2(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2,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二标段(西四环、花城路西延伸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02,500.00 1,302,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包3(合同包3(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6,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26,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三标段(高铁大道、洛滨大道西延线)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26,900.00 1,026,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2(合同包2(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
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
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
财办采〔2020〕15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
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
021〕29号)。
合同包3(合同包3(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会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5)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注: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合同包2(合同包2(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会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5)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注: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合同包3(合同包3(大荔县绿化管护服务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会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 
    (5)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注: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11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1幢1单元19层119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宾馆二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宾馆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后发送至1516853310@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成功。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获取。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公告。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荔县西环路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德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1幢1单元19层119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德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大荔县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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