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三街历史文化区保护与开发项目(一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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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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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高德三街历史文化区保护与开发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5002836001201001 | ||||||||
招标人 | 北海廉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北海廉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欣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40户原有住宅立面及屋面整治改造,总建筑面积6512.8㎡。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外立面改造、安装工程、标识牌工程、灯光亮化工程、景观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4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市北海大道11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9日 | ||||||||
预拟中标人 | 广西华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6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生 (注册编号:桂245151655884;身份证号:452826********20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昌华(身份证号:450501********079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北海市工读学校恢复办学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2296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7426001.45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宁 (注册编号:桂245121329054;身份证号:452501********322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金廷寿(身份证号:450502********067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1.5096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易安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7416846.15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文春丽 (注册编号:桂245141548898;身份证号:450324********522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堂锦(身份证号:450521********785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2296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浦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B1.26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的,给予废标。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http://ggzy.jgswj.gxzf.gov.cn/bh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北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9-2032803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