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2次)复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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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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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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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编号 | 2023301037 | ||||||||||||
项目名称 | 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2次) | ||||||||||||
标段名称 | 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2次) | ||||||||||||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
标题 | 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2次) 复评结果公告 | ||||||||||||
内容 | 各投标人: 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2次)(招标申请号:2023301037),本项目于2023年05月11日9时30分召回原评标委员会对原推荐三家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复评。经复评,得出复评结论为三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复评报告》)。 因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本项目招标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以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因资格标函或经济标函或技术标函或资信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本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2日 相关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下载查看。 | ||||||||||||
招标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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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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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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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项目答疑澄清或其他公告,其附件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管理-招标答疑栏目中查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