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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溪镇大碧浦村屋后山塘及溪坑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塘溪镇大碧浦村屋后山塘及溪坑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溪镇大碧浦村屋后山塘及溪坑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大碧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大碧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大碧浦村。
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内容为屋后山塘下游溪坑治理,主要包括新建堰坝1座,新建排水沟91m及屋后山塘整治。
项目投资概算:约90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塘溪镇大碧浦村屋后山塘及溪坑维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它标段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3.2.4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若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9时0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大碧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499号11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906606857  0574-83885614
8. 备注
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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