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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3408号】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新华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心项目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新华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心项目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5-3
2、项目名称: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新华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心项目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17,000.00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新华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心项目维保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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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维保区域为光明路以东、平安大道以南、开源路以东、湛北路以北区域内共计246个前端摄像头。保证新华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心项目视频监控机房、平台日常使用和运维;前端线路和设备故障及时修复(无法取电点位需加装太阳能供电);有设备丢失或损坏且无法修复的应及时补装、更换(更换率10%以内不追加维保费用);以及前端246个摄像头使用中所产生的电费(摄像头点位详见采购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1日 至 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3.方式: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自行下载EGP版采购文件,纸质采购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人: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电话:0375-7666036
供应商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凤凰路市第三人民医院向西1000米路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1893758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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