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浙南经济总部大厦租金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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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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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项目名称: 浙南经济总部大厦租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南经济总部大厦租金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浙南经济总部大厦租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驻纪检监察组、组宣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党委、人大、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文教体局、民卫健局、交建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招商局、审计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规分局、司法分局、社保分局、总工会、项目中心、招商服务中心、机关管理服务中心、支付中心、不动产经开区办证处等共32个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租赁,出于集中化、节约财政资金和为方便群众办事考虑,租赁同栋办公大楼具有合理性;
2、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3道4699号)是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目前在滨海新区建设的浙南经济总部大厦(滨海17路350号)拥有53505.94(m2) 的办公面积:
3、鉴于本项目的特殊用房要求,浙南经济总部大厦面积及其地理位置能完全满足本次用房需求,且存在附近其他房产不愿出租或愿意出租但无法本次达到用房要求的客观情况,故该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6998861
传 真: /
地 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浙南经济总部大厦租金.pdf
158.1 KB
采购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项目名称: 浙南经济总部大厦租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南经济总部大厦租金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浙南经济总部大厦租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驻纪检监察组、组宣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党委、人大、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文教体局、民卫健局、交建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招商局、审计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规分局、司法分局、社保分局、总工会、项目中心、招商服务中心、机关管理服务中心、支付中心、不动产经开区办证处等共32个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租赁,出于集中化、节约财政资金和为方便群众办事考虑,租赁同栋办公大楼具有合理性;
2、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3道4699号)是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目前在滨海新区建设的浙南经济总部大厦(滨海17路350号)拥有53505.94(m2) 的办公面积:
3、鉴于本项目的特殊用房要求,浙南经济总部大厦面积及其地理位置能完全满足本次用房需求,且存在附近其他房产不愿出租或愿意出租但无法本次达到用房要求的客观情况,故该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6998861
传 真: /
地 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浙南经济总部大厦租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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