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治理工程(质量检测)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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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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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治理工程(质量检测)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361001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金乡县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金乡县县域内白马河、惠河等河流河道工程、道路工程和建筑工程建设及大沙河吕庙节制闸除险工程、金乡县东沟河治理工程,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对施工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境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5月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 名称 | 山东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山东省水利工程试验中心有限公司 | 水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机械电器乙级资质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器甲级资质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机械电器乙级资质 | |||||||||||||
质量检测费折扣率(小写) | 79.60% | 79.88% | 78.00%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标准 | |||||||||||||
计划工期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36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纯 | 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160820180036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水利工程试验中心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郭庆华 | 项目负责人 | 正高级工程师 | 鲁200001833100085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水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朱龙腾 | 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10001833200005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及2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室。评标于2023年05月09日09时45分至2023年05月09日21时45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4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二室完成评标,3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评标三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05月11日-2023年05月16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任娜 李晶 联系电话:13105370593 17865167973 | ||||||||||||||||
其他事项 | 本公示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Xia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2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