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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系统化实施方案及城市排水防涝模型构建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系统化实施方案及城市排水防涝模型构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5014-1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系统化实施方案及城市排水防涝模型构建项目
(三)预算金额:1150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1100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目标,以及住建部跟踪评估调研组意见,构建中心城市排水防涝模型,编制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系统化实施方案。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①2023年6月底前,完成调研及基础资料收集。②2023年8月底前,完成初步方案,并向市级主管部门汇报审查。③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成果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审查。④2023年12月底前,最终成果经验收合格,提交市级主管部门。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若是联合体则牵头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05月12日 09:00至2023年05月18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栋14楼
联系方式:05278123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林蔚(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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