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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厉庄镇樱桃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赣榆区厉庄镇樱桃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发布日期:2021-10-22 15:35
• 项目编号: XZP2021102200079
• 项目名称: 赣榆区厉庄镇樱桃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赣榆区厉庄镇樱桃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园区北路全长约312米;环园路全长约467米。
范围 赣榆区厉庄镇樱桃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3.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
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4月-2021年9月。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10-22 08:30 至 2021-10-26 18:00
获取方式
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1005室)报名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11-01 10:0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11-01 10: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

其他
赣榆区厉庄镇樱桃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厉庄镇樱桃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
2.1.2、建设规模:园区北路全长约312米;环园路全长约467米。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赣榆区厉庄镇樱桃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3.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
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4月-2021年9月。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0时00分
五、评标方法
5.1、评标入围:全部入围
5.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10月26日;请于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10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2、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资料。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18-83066002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赣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303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东路凤凰国际大厦10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518-83066002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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