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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2023年6月大唐藏能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山西和顺县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PC 总承包—2023 年 6 月大唐藏能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大
唐山西和顺县 10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唐山西和顺县 10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和顺县行政审批局以山西省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301-140723-89-01-72605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唐藏能 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3:7。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横岭镇。
2.2 建设规模:规划光伏电站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横岭镇,装机容量 100MW,本 工程一次建成。同时,拟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拟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附近的国电投 左权光伏电站 220kV 母线侧。建设模式为集中式山地光伏。项目总用地约 3200 亩,海拔高 度约 1200~1500m 左右。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107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 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大唐山西和顺县 10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为额定容量 100MW(交流侧),安装容量不小于 120.80558MWp(直流侧)的阵列设计采 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等)、施工、调试、试验、试运、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除本款第 7 项中招标人负责部分)、竣工及 专项验收工作、施工用电和用水永临结合设施设备及各类协调工作等工作内容并承担费用。
承包单位带初步设计方案投标,初步设计方案应优于可研设计方案(若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 报告工程量差别较大时(10%以上),需要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具体范围如下(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勘察部分,招标人只提供项目可研阶段光伏场区、升压站初勘与测绘成果报告仅供 参考。若招标人提供的初勘与测绘成果不满足要求,需投标人自行完成岩土勘察与地形图测
绘工作。
2.设计部分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绘制,及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全部设施、设备、材料的所有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工作
并承担费用。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发包人审查确认,并满足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审 查要求。
3. 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及专用工器具和备件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 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及专用工器具和备件移交。支架(固定式支架)采用暂估价 固定报价,中标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定供应商,由承包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电 缆桥架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短名单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且不得是大唐 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4.施工协调部分,招标人只负责光伏区域、升压站的征租土地的手续办理并承担政府核 定标准的用地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租地费、余物清理费、植 被恢复费、迁移补偿费),超出标准或红线面积的费用和协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 责征租土地过程所有实际工作(包括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及对外协调工作及相关协调费 和特殊约定费用,负责本项目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各类费用缴纳及相关协调处理等,负责 基础设施建设费缴纳,负责森林防火保证金缴纳,负责复垦及迹地恢复并通过政府验收,所 有的协调及费用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5.施工建设部分,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区域的所有施工内容(含进场道路、含五通一 平、生产生活设施、永临结合的用电用水设施、消防、设备基础、建安工程等)及配套设施(含场区围栏、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电子围栏、标识牌、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 等),按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批复方案负责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监测,也 包含为落实环保、水保、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厂用外来电源接入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采购、安装、并网验收、移交 前的运行维护及与当地电力公司的协调、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区范围内各种线路、管道、道路的交叉跨越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安装建设包含工程中所有常规试验、特殊试 验及涉网试验并承担费用。
6.调试验收包含调试、试验(含常规试验、交接试验、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等接入 电网应完成的所有试验项目)、测试、验收(含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网、启动试运及试运、移交、质保、生产准备培训以及后 评价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试验中应包含所有涉网试验以及电力监控、光功 率预测、网络等保测评、安全防护评估和公安系统备案。
7.检测部分负责光伏场区、升压站工程桩检测(含抗拔试验等)、试桩、地基检测、基 建期及质保期的沉降观测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8.合规性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取得项目备案,可研报告,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意 见,土地相关专题(勘界、土地预审、选址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调 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用途调整、土地报件)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
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林业勘察设计(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永久性使用林地评估报 告、永久性使用林地采伐报告、临时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性使用林地评估报告、临 时性使用林地采伐报告、临时性使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并取得涉林相关批复,安全预评价 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防洪影响评价,泉域 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部门”(国土、环保、林业、水利、文物、军事)核查意见。投 标人负责除招标人负责部分以外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合规性手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消防设计审查、防 雷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手续、调度、供电手续办理及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及 其相关费用缴纳及协调发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9.负责本项目相关的各项外部协调事务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行、临时场地、供水供电、网络通讯、当地材料、当地用工及运输、堆转运场、施工干扰、县乡(镇)村协调等,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开展相关对外协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为满足工程实施 需要关于防火、安全、防汛等相关措施并承担费用。
10.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1.为满足项目投运及竣工验收必要的其它工作。
2.5 本招标项目与 220kV 送出工程项目工作界面
①光伏电站以升压站出线构架第一个绝缘子串为界,构架以内(含构架,升压站套管、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设备与 220kV 线路之间的架空线路)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构架以 外(不含构架)绝缘子串及挂接、接线(包括电气一次连接和通信连接)为 220kV 送出工 程合同范围,220kV 送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将通信线路挂接至升压站门型构架(预留至站内相 关设备的线缆长度),通信线路与相关设备接线工作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
②涉网手续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由承包人牵头负责,送出工程承包人 配合。
③送出工程项目负责 220kV 送出线路架设,拟接入升压站侧接入工作(一、二次设备 接入拟接入升压站),拟接入升压站侧增加间隔的保护、监控接入(仅接入拟接入升压站原 来相应系统)工作。本项目承包人负责其余全部电网接入工作。本项目承包人负责的涉网手 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编制涉网试验方案并取得电网批复;负责 委托具备资质且调度部门认可的单位完成光伏站全站所有保护定值的计算并取得电网批复,以及保护定值录入、校验、检定等工作;负责按照上级调度机构的要求组织涉网设备、二次 安防和安控策略等技术方案审查会议;负责按照《山西并网电厂涉网安全必备条件检查标准》要求,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必备条件检查;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投运前各项专项检查工作;联 系和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电网公司,促成及时进行检查和及时召开验收或评审、评价会议,协调参建各方,检查和验收或评审、评价需要的费用,现场配合,检查和验收或评审、评价 接待,会务组织,资料印刷,相关咨询费,协调通过验收或评审、评价,取得验收或评审、
评价通过的文件,指出问题的整改和回复等事项。本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相关验收及
配合工作。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资质;近 5 年具有至少 2 个 50MW 级及以上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投运业绩(以投运时间 为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
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2.1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
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 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 级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 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等)。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3.5.1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5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 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为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次开标将取消现场交纳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现场开
标环节,开标结果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实时显示,投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 文件。开标后,纸质版投标文件需邮寄至指定地点(后续通知)。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 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藏能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9 号院 3 号楼 105 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shirui@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与采购监管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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