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心”剧场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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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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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32023000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中心”剧场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5-13 00:00:00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P39四、商务及其他要求: “交货时间:现场具备设备安装条件,装修二装完成后30天内”更正为“现场具备设备安装条件,装修二装完成后60天内”。 2.采购文件P41付款方式“(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九十七的价款,剩余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三的价款作为质保金; (2)质保期满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三的价款;”更正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3年5月18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5月19日10:30。 更正日期:2023-05-15 18:30:00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3 00:00:00至2023-05-18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2、【投标保证金】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即:2023-05-18 23:59:00到达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3、【技术服务费的缴纳时间】请于2023-05-19 10:30:00前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 3、【投标截止时间 】2023-05-19 10:30:00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安县总工会 地址:江安镇文化巷1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安县分中心 地址: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市民中心8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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