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源潭镇金庄路(K0+420至K1+054.374)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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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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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 标(定 标)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皖H4-2023-052 | |
项目名称 | 潜山市源潭镇金庄路(K0+420至K1+054.374) | |
招标人名称 | 潜山市源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5日10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19日 | |
招标人代表 | 朱先生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夏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3 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刘延捧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191908116 技术负责人:刘竞成 证书编号:(16)934514556 |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鑫晨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945801.45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王蕾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175709 技术负责人:丁凯旋 证书编号:A(102075) |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945817.59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胡国良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109314 技术负责人:杨厚胜 证书编号:9342022000601038438 |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华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945902.95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胡浩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142038849 技术负责人:童海霞 证书编号:2016Z1062 |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燕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945736.23元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解敏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182037076 技术负责人:贾君贤 证书编号:2018Z1098 |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示 | |
评标情况 | 详见开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华文琦 联系电话:0556-8247888 18365199277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华文琦,联系电话:0556-8247888 1836519927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在线方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8953612,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