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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久安置业有限公司绥化市悦民小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绥化市悦民小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到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FW23-004
项目名称:绥化市悦民小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36511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36511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绥化市悦民小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FW23-004
  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绥化市久安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为绥化市悦民小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TFW23-004
二、项目名称:绥化市悦民小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三、项目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控 制 价:583,651.18元
六、服 务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七、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以西、北辰街以北围合区域;
八、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九、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十、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或本企业法定代表(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项目组织机构: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且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为本项目相关专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0-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7.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2023年2月起至2023年4月)。
8.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或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与本项目负责人)到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三楼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三楼)。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loginx/)发布。
十五、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项目的招标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化市久安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三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455-8311272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至 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三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化市久安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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