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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东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现就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东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东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概况: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共同编制了《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东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开发区东沙片区规划总面积约2.98km2,规划范围东至工升路东侧沿线厂区、南至高双线南部村庄、西至盐田、北至东黄线辅道。本次规划在《浙江省开发区(开发区)名单(2021年版)》中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的范围内。
规划期限:2020-2035年,分两期实施。近期为2020-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
功能定位:汽船配产业转型发展基地及综合服务平台,海岛型工业特色小镇。
产业定位:汽船配产业高地,汽船配技术服务业平台,特色海岛旅游目的地。
规划结构:本片区功能结构规划为“两带两门户、一廊三区、一心两节点”。
“两带两门户”:以526国道支线与高双线作为贯穿特色小镇的主通道,联系各功能区,形成本片区的综合服务带;北入口门户:G526国道与其支线的交叉口,打造北入口形象;南入口门户:G526国道支线与高双线的交叉口,打造南入口形象。
“一廊三区”:一廊:以中部的水系与滨水带状绿地为载体打造中部生态绿廊;三区:生活服务配套区、汽船配制造区和新材料应用制造区。
“一心两节点”:一心:位于创业大道与高双线交叉口,为东沙片区配置生产服务设施以及十五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综合服务中心。两节点:分别为产业区配置基层服务的十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①常规污染物SO2、NOX
根据前述分析,规模末期SO2、NOx排放量稍有增加,主要是因为开发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因区域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污染物排放明显削减,总体而言,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②常规污染物颗粒物
根据前述分析,规划实施后烟粉尘排放量稍有增加,同时颗粒物污染的来源除烟尘外,另外还包括工业粉尘和地面扬尘污染。目前一般来说烟尘和工业粉尘污染在TSP贡献中逐年降低,而地面扬尘污染逐年加大,占贡献值50%以上。因此对各个污染源,尤其是扬尘污染源仍需加以重视。
③特征污染物
VOCs:根据前述分析,规划区废气特征污染物主要为VOCs,来源于开发区东沙片区涂装行业、印刷行业、化工企业等,因VOCs治理工艺逐步整改优化,VOCs排放量将有所削减。本评价要求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等关于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治理要求,有机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将逐步降低,有利于周边大气环境保护。
恶臭废气:涂装、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一般具有明显的异味。本评价要求开发区东沙片区加强恶臭废气管理,关注恶臭废气企业选址、布局,并监督企业落实相应的收集处理措施,在此基础上,恶臭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
根据规划,规划区内所有污水经预处理后,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规划区污水,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因此正常情况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不良的污染影响。本规划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改造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有利于改善周边水体环境质量。
3、地下水环境
总体而言,开发区东沙片区企业若防护措施到位,理论上不会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仅从风险的角度讲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的风险,因此,本环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措施:各入区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在厂内的暂存和最终处置工作,在此前提下,规划实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开发区东沙片区规划实施后新增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没有超出各处置设施的处理能力范围,可得到妥善处理,只要加强收集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声环境
针对开发区东沙片区污染特点而言,噪声影响一般远小于废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但由于规划区有居住区分布,规划区应加强对噪声的控制。为确保规划区内噪声功能区达标,入驻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应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同时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城区和居住区内严禁鸣笛。只要按照规划要求以及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6、土壤环境
规划区内及周边土壤环境各评价因子均能满足相关风险管控标准限值,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要求现有企业及新进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治措施,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7、生态环境
规划区属于工业开发区,至1992年成立以来,开发程度已经较高。通过对规划区及周边环境的详细踏勘,并收集环保、林业、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资料,规划范围内不涉及红线,也不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
8、人群健康
开发区东沙片区现状对人群健康影响风险较大的主要污染源为电镀企业,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铬及六价铬。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可知,电镀企业针对电镀废水均采用分类分质收集处理,电镀废水输送采用明沟套明管,车间地面均按照规范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因此一般正常情况,重金属不会进入土壤或地下水,对人群健康产生长期或短期的不利影响。
9、环境风险
规划区内部分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不少装置和设施处在高温或高压条件下运行,贮存系统量大种类多,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考虑到化学品泄漏、火灾、火灾二次污染物事故风险可能会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报告要求一旦发生化学品泄漏、火灾、火灾二次污染物事故风险,应第一时间启动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将事故污染对保护对象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规划实施后,开发区与企业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基础上,规划区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型
主要措施
土地
资源
(1)严格执行土地集约开发的原则,控制规划区块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推广“空间经济、立体经济”模式。
(2)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优化规划区空间布局,突出生产功能。
(3)强化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把“四道关口。
(4)深入贯彻实施《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岱山县工业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5)与岱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资源要素保障的引导、统筹和控制作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用地性质,控制开发进度。
水资源
(1)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污水零直排”工作,在企业生产及日常生活中全方位推行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
(2)结合规划实施,逐步推动高水耗、高排放行业和企业的升级改造和调整退出。
(3)严格按照“三线一单”水资源利用上线及相关管控措施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对用水大户开展水平衡测试,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大气
环境
区域
根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浙江省实施方案》,落实大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开发区东沙片区
(1)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
(2)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加强开发区东沙片区内重点行业VOCs废气治理,小微企业VOCs废气治理采用“源头替代为主、规范管理并重”的原则。
(3)城市污染源控制方案:对于城市建成区,应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加强服务行业管理,推广绿色交通,防治机动车交通污染。
(4)全面开展“大气立体走航监测”全域常态化巡查,锁定规划区内异常高值点和主要污染区域,采取有针对性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实现精准治污。
地表水环境
(1)深入实施“五水共治”,落实“美丽河湖”建设任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2)全面推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程,加强管网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3)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4)推进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强化印染等高耗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和清洁化改造,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5)推进餐饮业污水治理,餐饮单位须安装隔油池,废油脂统一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收集处理。
(6)加强项目施工管理,鼓励绿色施工。
地下水环境
(1)推进地表、土壤与地下水协同防治。
(2)企业防控:各建设单位应对主要生产车间、清洗车间、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以及储罐区等主要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治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固废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遮挡,或存放在相应容器中。设置渗沥液收集清除系统及雨水、径流疏导系统,防止污染地下水。
(3)污水管网防控:污水管道须采用防渗防腐蚀材料,并对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废水收集池和沉淀池要进行复合防渗,确保污染物不通过包气带下渗至地下含水层。
(4)垃圾转运站防控:排水管网做到雨污分流。垃圾堆放在室内,应铺设PE膜、环氧地坪、抗渗混凝土等防渗性能较好的材料,必要时可采用双层防渗措施。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1)开展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倡导“光盘行动”,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监督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2)全面提升农村“二次四分”,推广城区“两定四分”分类模式,设置一定密度的垃圾箱和投放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工业固废
(1)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企业应尽可能采用无废、低废的生产工艺,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2)实施工业固废强制分类制度,企业需设置专门的堆放点分类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提倡一般固废废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进行安全处置。
声环境
工业企业
(1)合理布局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工业区应尽量远离居住区,对于现状工业与居住混杂的区块,需严格控制企业生产噪声,保证居住区声环境功能达标。
(2)加强对企业生产噪声的管理,项目总图布置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合理布局;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设施;加强厂区绿化。
交通
(1)加强新建道路项目交通噪声环评和道路隔声屏障/绿化带的建设力度。
(2)控制车流量,建议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区域附近车流量控制在500辆/小时以内。
(3)控制车辆噪声源强,限制装载车、大型货车等高噪声车辆进入居住生活配套区。
(4)加强路面保养,减少车辆颠簸振动噪声。
生活
(1)严格控制商场、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加工、维修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的噪声污染;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加强对群众自发性娱乐活动的引导,规范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行为。
(2)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严格管理夜间施工建设,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对于高噪设备必须进行隔声降噪,以减少噪声污染。
土壤
环境
(1)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3)确保开发区东沙片区腾退企业地块安全利用。
生态
环境
加强区内绿化,尽可能保护原有生态系统。
环境
风险
(1)规划区应严格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涉危企业。项目入区后,要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危化品储存用地应与周边水体、人员稠密的车间、食堂等保持一定距离;凡禁火区均应设置明显标志牌;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加强现有风险源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大气、地表水、地下水、运输、应急体系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
清洁生产及循环化发展建议
(1)产业结构方面:加强规划引领,加速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提高产业准入标准。
(2)循环经济方面:持续推进循环化改造先行示范,抓好工业循环经济四个环节的重点工作,完善开发区东沙片区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
(3)清洁生产方面: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生态开发区建设。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地处岱山县城东部,是省级经济开发区。本次规划拟将东沙汽船配工业功能区整合到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规划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东沙片区,规划总面积约2.98km2。规划区功能定位为:汽船配产业转型发展基地及综合服务平台,海岛型工业特色小镇。产业定位为:汽船配产业高地,汽船配技术服务业平台,特色海岛旅游目的地。产业规划与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岱山县域总体规划、岱山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一致,规划结构与当前“三线一单”等环保要求相符,总体定位符合大环境背景要求。报告认为,岱山经济开发区东沙片区在产业规划、总体定位和规划结构等方面较为合理。
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能够得到保障;环保基础设施已配套建设;布局优化后,规划实施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总体不大。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可达性分析,本环评认为在合理优化和调整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规划空间布局,并具体落实各类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和审查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80-7332605                       
环评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738104198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当地环保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联系方式:0580-4476840
审查单位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80-203301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当地主要的现状环境问题;对规划的了解程度;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满意程度;规划实施对周边居民就业和经济收入的影响;本规划的实施最担心的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等。
公告起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和社会各界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东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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