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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渭滨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渭滨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L-2023-06
项目名称:202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渭滨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渭滨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9,752.4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渭滨区三镇农村人饮维修养护工程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599,752.4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渭滨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渭滨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2020年5月至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一份,企业类似业绩一份(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3.4.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经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投标时除线上电子提交响应文件外,同时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U盘1份至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9开标室,纸质响应文件确保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纸质版响应文件仅用于资料存档,评标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提交的电子文件为准;
2.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磋商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6.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7.请各供应商确认报名成功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 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9.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渭滨区水利水保工作站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石鼓园小区农业大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体育场兴欣大厦东单元23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3319172118
陕西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4日
相关附件:
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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