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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部营区综合整治工程邀请招标公告(2023-JWHJGD-G200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深圳某部营区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HJGD-G2001
项目名称:深圳某部营区综合整治工程
预算金额:820.27265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27265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修缮、改造翻新房屋,并完善给排水、电气及其附属工程项目。
(二)招标范围:对房屋室内、室外进行整修改造,包含墙面粉刷、外墙翻新、墙面防水、更换吊顶、更换门窗、改造洗手间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四)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内完成施工,双方办理进场确认单之日起。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8,202,726.5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48,567.21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正式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完工并过质保期。合同履约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前台)
方式:(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为一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2); 3.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格式详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5.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现金方式缴纳),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 (三)凡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1份、电子光盘1份。光盘包含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该光盘完好归还给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已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登记且领取了光盘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本项目的,请在投标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光盘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归还给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四)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登记且属于邀请名单中的投标人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最终投标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逾期或未按要求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登记,或者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五)如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7家:招标代理机构将启动“补充邀请承包商程序”,发布补充邀请承包商公告(更正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现场踏勘、澄清答疑、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等。 补充邀请承包商程序:由招标代理机构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发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类中共邀请10家企业(首先按承包商的等级由高到低,再按各等级的排序前后,共邀请10家企业,且须除去之前全部已邀请的企业外),具体补充邀请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补充邀请承包商公告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向该10家企业发邀请,确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若累计仍旧不足7家,以此类推,按照以上程序,直至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少于7家。 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国家(或地方)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②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③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下列首次邀请名单或后续补充邀请名单中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1)首次邀请名单:投标人须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工程承包商分类分级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szwb.sz.gov.cn:821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类的“A+级所有承包商、A级所有承包商、排名前20名的B级承包商”,具体首次邀请名单详见公告附件1(以招标代理机构在首次邀请招标公告发布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2)后续补充邀请名单:具体以后续的邀请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能够提供有效的二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须提供由投标人单位购买的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纳时间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复印件)。
(2)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结构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非广东省内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电子证书)。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③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及技术负责人均不能互相兼任。
5.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并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关键页(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完成时间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6.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查询】。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118.64.254.72/或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5)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禁止投标期限,视为评审时未发现禁止投标期限)。
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在相关网站或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限制投标(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
(2)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控股、管理关系。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9.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关于供应商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所要求的格式签署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的备案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组成: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3年6月14日9点00分至2023年6月1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仅需要编制资格审查文件,不需要编制技术标和商务标文件。若中标,合同价即为预算金额。
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7家时为招标失败,不得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须退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即抽即用”的评标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环节”、“随机抽取环节”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1.资格审查环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由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审查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查,招标单位纪检、财务、采购、军事设施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进入“随机抽取环节”。实质响应招标条件、可进入随机抽取环节的单位不得少于7家。
2.随机抽取环节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对于“随机抽取环节”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招标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采取两轮抽签的方式组织实施(第一轮:抽取第二轮的抽签顺序;第二轮:抽取中标候选单位)。随机抽取结果由招标单位纪检、采购、军事设施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由各方现场签字确认。
在无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单位的顺序确定下一名为中标单位。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邀请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亦在以上网站发布。如上述网站内容不一致时,以军队采购网内容为准。
注意事项:
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投标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投标和后续采购的,招标人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4.如本公告与军队采购网内容不一致时,以军队采购网内容为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邀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的,请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某单位     
地址:广东省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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