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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23视频监控网络存储扩容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3视频监控网络存储扩容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A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3]NDCG023号
项目名称:2023视频监控网络存储扩容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询价保证金
1

1-1

视频监控设备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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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使用及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执行。(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执行。(6)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执行。(9)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10)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1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询价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若有):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A1
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七点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A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A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者须将《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1423756480@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MJH[2023]NDCG023号
项目名称:2023视频监控网络存储扩容项目采购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A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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