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执法支队关于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市场调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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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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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询价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执法支队
二、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执法支队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任务清单(2023-2025年)的函》(闽环综合函〔2023〕3号)文件精神,2023年底前,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实现标准化达标建设。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环办执法〔2020〕35号,简称《装备指导标准》),按照市级配备标准(标配),我支队需增补部分执法装备,具体详见清单,现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相关单位参与报价,提供满足基本参数要求的完整详细产品参数。
四、报价清单及装备基本参数要求
五、提交材料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报价表(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与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17:30至2023年5月23日17:30期间,将报价文件要求内容装订成册,封包盖章后送达或邮寄我支队,邮寄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8层环境执法支队。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91-23163173)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执法支队
2023年5月16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执法支队
二、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执法支队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任务清单(2023-2025年)的函》(闽环综合函〔2023〕3号)文件精神,2023年底前,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实现标准化达标建设。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环办执法〔2020〕35号,简称《装备指导标准》),按照市级配备标准(标配),我支队需增补部分执法装备,具体详见清单,现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相关单位参与报价,提供满足基本参数要求的完整详细产品参数。
四、报价清单及装备基本参数要求
序号 | 环境执法装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基本参数要求 |
1 |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 | 2部 | | | 检测范围:0-2000ppm,检测方式:泵吸式,工作温度:-20℃至+50℃,分辨率:1ppm,工作时间:≥8小时,功耗≤2.5W等 |
2 |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 2部 | | | 可检测加油站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等 |
3 | 微风风速计(热球风速仪等) | 2部 | | | 快速检测风速,测量范围:≥0.05-30m/s,测量精度:≥0.01m/s,反应时间:≤5s等 |
4 |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 1部 | | | 手提式水质分析仪,pH测量范围:≥1.00-15.00pH,电导率测量范围:≥0-20.00,200.0,2000μS/cm,20.00mS/cm,TDS测量范围:≥0.00-10.00ppm,盐度测量范围:≥0.00-10.00ppt,温度测量范围:≥0-60℃等 |
合计: |
五、提交材料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报价表(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与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17:30至2023年5月23日17:30期间,将报价文件要求内容装订成册,封包盖章后送达或邮寄我支队,邮寄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8层环境执法支队。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91-23163173)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执法支队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