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澳办事处枢纽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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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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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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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南澳办事处枢纽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枢纽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 2022年枢纽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供应商为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运营监测,枢纽包季度考核平均得分为96.6分,成绩优秀。同时联合各社区党委开展年度履约评价,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调查,枢纽包年度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现拟续签合同一年。 |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 |
项目成交金额: 80.3万元 |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内容:(1)党群服务平台建设。①为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群团组织提供支持型服务。②为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提供支持型服务。③协助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相关工作。(2)资源联接平台建设。①需求收集与发布。②资源对接。③服务联结。(3)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建设。①社会组织孵化。②能力建设。③品牌宣传。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履约评价合格的可以续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配备5人,100%持有社工证且注册,其中社会工作师不少于20%,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70%,项目负责人需为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备督导资格。至少1名中共党员。 4、项目验收要求:运营期满前,由办事处成立的考核小组进行履约评价。 5、综合实力要求:具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管理经验;具有从其他渠道筹集资源的能力;具有对社区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并提出对策的能力。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东沙路6号 联系人:董炜琛 联系电话: 0755-84400126 电子邮箱: 1216179966@qq.com 公告日期:2023年5月16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