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春雨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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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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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春雨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30509001
项目名称:春雨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385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385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春雨路道路工程监理、春雨路雨水工程监理、春雨路附属设施工程监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9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黄海大街11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春雨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30509001
项目名称:春雨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385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385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春雨路道路工程监理、春雨路雨水工程监理、春雨路附属设施工程监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9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黄海大街11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