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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东大门大道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富宁县东大门大道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富宁县东大门大道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东大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融资和地方政府自筹,现由云南东大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云南御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宁县东大门大道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FNGCJYDL202209-43号
2.3、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分为景观工程部分、绿化工程部分、安装工程部分。其中:1.景观工程包含道路改造168391.6平方米,景观节点公园5个,共120208.4平方米;2.绿化工程包含中央6.5米绿化带5611.1米,3.5米绿化带529.8米,两侧6~10米宽绿化带共12281.8米;3.安装工程包含路灯,庭院灯(射灯)等灯具光源420套,以及亮化配套设施和给排水配套设施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要求及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全部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所有设计均要提供CAD电子版)。 (2)施工: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并满足工程项目整体规划功能。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6720.6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 15318.67万元.
2.7、建设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设计周期不超过 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3.1.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筹措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近年度(2021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无2021年度财务报表,则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1.3、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1.4、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1.5、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3.1.5 .1、项目副经理壹名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注:如项目经理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则不需配备项目副经理。
3.1.6、信誉要求:
3.1.6.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附上相关承诺函;(如中标后,由招标单位(公司)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查询结果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3.1.7其他要求:
3.1.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截图内容为:企业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施工方查询结果)。
3.1.7.4、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各方均提供相关承诺)。
3.1.7.5、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具备与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未通过网络获取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5.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 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及双休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文山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文山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文山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5.3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B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4开标方式网络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持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做好网络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投标方)》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123578、0876-2189885。)
.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3)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获取,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7.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号:53001677536051005241-0062
7.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富宁县政务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东大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御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61号都市名典B幢1单元14层1504室
文山分公司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普阳路延长线盘龙河畔小区52栋B座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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