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东海岸新城和语湾、和通府项目标识系统及地下交通系统工程招标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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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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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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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和语湾、和通府项目标识系统及地下交通系统工程招标项目
补充公告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和语湾、和通府项目标识系统及地下交通系统工程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300D76N1997)招标公告于2023年5月15日在国e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二、招标文件部分: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中交(汕头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补充公告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和语湾、和通府项目标识系统及地下交通系统工程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300D76N1997)招标公告于2023年5月15日在国e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五、投标人资格”第2款 |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标识系统或地下交通系统业绩(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公告“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在2023年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00时00分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在2023年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26日00时00分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二、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一、投标人资格”第2款 |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标识系统或地下交通系统业绩(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准入条件” | 准入条件: (1)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标识系统或地下交通系统业绩(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准入条件: (1)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准入条件” | 准入条件: (1)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标识系统或地下交通系统业绩(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准入条件: (1)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商务评价表》“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标识系统或地下交通系统业绩,每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含有标识系统或地下交通系统业绩,每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中交(汕头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