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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松潘县新区政务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224202300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松潘县新区政务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的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3.4其他要求
更正内容:
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原文件: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验收主体:采购人 (2)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后,采购人在
收到书面的验收申请材料后30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
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磋商文件
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3)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磋商
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验收内容:以合同内容为准。
更正为: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验收 2)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 是否邀请专家:否 4)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 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7) 履约
验收时间: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8)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 履约验收
主体:采购人。 (2) 履约验收方式:成交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 自 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
购人、供应商双方皆应派员参加。 9)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
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 进行技术条款逐项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服务要
求和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及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 由双方签署备忘
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验收 期限相应顺延 10)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
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商 务条款逐条验收;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
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 11) 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
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
〔2016〕205号) 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 的要 求 组织验收。验收应以
采购合同、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12)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 验收相关事宜及法律责任:如出现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达不到采购要求的 ,采购人
有权拒绝验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
照《财 政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 的要
求进行验收。
原文件: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但供应商应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现场勘察,综合考虑后进行
设计和布展实施的报价。 (2)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
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3)本项目自成交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全部成果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方将负责该项
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为:
3.4其他要求
一、合同管理安排 1) 合同类型:物业管理合同 2)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3) 合同履行期
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4) 合同履约地点:松潘县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履约保证金及缴纳
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6) 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
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7)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无 8) 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 (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 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2.供
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用 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
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 ,采 购人享有使用权 (含采购人委托
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 (实质性要求) 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 知识产 权,则
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实质性要求) 9)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人工费、资料费、服务费、打印费、税费、会务费及磋商文件要 求的其他费用
等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10) 合同其他条款:合同约定。 二、风
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 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是否需
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 案: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一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松潘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三号楼一楼
联系方式:0837-7232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松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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