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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届中国食品博览会展场搭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标段名称:第31届中国食品博览会展场搭建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2023-05-17 09:46:56
公示结束时间:2023-05-19 17:00:00第31届中国食品博览会展场搭建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绵阳市酒鑫鑫商贸有限公司 第31届中国食品博览会展场搭建项目 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31届中国食品博览会展场搭建项目
二、公示期: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19日 
三、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卓艺展览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烽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深圳市桔子空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提出异议的时间及方式
(一)提出异议的时间: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异议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采购人商业秘密。
(二)异议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的异议事项及事实根据;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提出异议的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书面形式接收方式可以是现场递交或电子邮箱。
(四)下列异议不被受理:
1.在提出异议时间外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人要求撤回异议的,异议程序终止,异议人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五、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816-2566339
邮 箱:170012812@qq.com
 
 
绵阳市酒鑫鑫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1日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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