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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十二期地块居住区10KV供配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0972项目名称小海十二期地块居住区10KV供配电工程
标段编号A3206010318000972001001标段名称小海十二期地块居住区10KV供配电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小海十二期地块居住区10KV供配电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小海十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办文单号(2020)第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炜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居住区10KV供配电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通市开发区,本项目位于镇区河东、纬十九路南、东方大道西、居安路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但必须于2023年9月30竣工并通电。
2.1.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并通电运行。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对小海12期地块进行10kv供配电内线接入建设,包括新建站所五个、内线排管、居配配电、充电桩系统及表后共建电缆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3.3.2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3.3√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10KV及以上住宅小区电力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2100万元及以上)。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若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调整原设定的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 5 月 19日至  2023年 5月 30日 9 时 3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5月 30日 9 时 30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 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炜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经济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E座1901室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0513—83109381  
2023 年 5月19日    
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
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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