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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3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3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Z-GK2023-0005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3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项目
预算金额:69.997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997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3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项目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2023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若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能完成新一轮的日常消耗用品采购工作,则合同有效期顺延至新的日常消耗用品采购合同生效之日,合同延续期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各批次交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的3天内完成交货,定制货物除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计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标的对应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信用信息: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四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结算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报价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各品种货物采用统一结算率报价,以预算单价为100%,报价不得超过100%。
2.采购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某一品种的实际应付金额按照:“配送品种预算单价×交付数量×中标结算率”计算应付金额。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以及报名材料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报名材料、缴纳标书款凭证彩色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zzgx@126.com),并致电邓小姐:0756-6344218。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香洲支行
户    名: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011 9909 08012
(3)报名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相关注意事项: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温工、陈工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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