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泉州市鲤城区东街改造工程4号区(D2)8号楼Q07车库“权证号泉房权证鲤城区(鲤)字第200804050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635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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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5日10时至2023年6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99/13,户名: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泉州市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04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504595号”。
起拍价:665880.65元,保证金:66588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2:泉州市丰泽区清源江滨花苑9号楼05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504596号”。
起拍价:941375.9元,保证金:94137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3:泉州市鲤城区南郡巷3-405号房产“权证号泉建鲤字第017644号”,建筑面积91.03平方米+6.45平方米(储藏间)。
起拍价:1708179.8元,保证金:170817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4:泉州市鲤城区东街改造工程4号区(D2)8号楼Q07车库“权证号泉房权证鲤城区(鲤)字第200804050号”。
起拍价:380000元,保证金:38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5:泉州市鲤城区县后街1幢01号店“权证号泉房证鲤城区(鲤)字第39175号”,建筑面积49.61平方米。
起拍价:1396258.7元,保证金:139625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6: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鸿泉大厦B13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0805092号。
起拍价:1719150.4元,保证金:171915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7: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鸿泉大厦B14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0805093号”。
起拍价:1719150.4元,保证金:171915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8: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鸿泉大厦B15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0805094号”。
起拍价:1719150.4元,保证金:171915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9: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鸿泉大厦B16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0805095号”。
起拍价:1719150.4元,保证金:171915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10: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鸿泉大厦B17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0805096号”。
起拍价:1719150.4元,保证金:171915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11: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鸿泉大厦B18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0805097号”。
起拍价:1719150.4元,保证金:171915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12: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鸿泉大厦B19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0805098号”。
起拍价:1719150.4元,保证金:171915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13: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鸿泉大厦B20店面“权证号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0805099号”。
起拍价:3269695.95元,保证金:326969元,增价幅度:1000元。
注意事项:
1.标的瑕疵:拍卖房产现由他人使用。
2.拍卖成交后办理移交手续,办理过程中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买受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6月4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看样地点:本拍品所在地。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获得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3年6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拍卖成交后有关事宜
1、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竞买人负担。被执行人应当支付的上述税费,由竞买人先行垫付。竞买人垫付后,在本案拍卖款项发放之前,持相关凭证到本院申请返还。本院在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执行费用等费用后的范围内,予以发放。
2、拍卖成交后,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办理拍卖财产的权属过户登记手续,本院予以协助。但因拍卖财产不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过户,竞买人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过户手续。
竞买人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符合竞买人资格的,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6月16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省工行南平市延平区支行,账号:955885140600012299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如在线支付页面有变化,请咨询淘宝、支付宝客服。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9-8625408。
监督电话:0599-8639500;0599-8632258。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杨真一路32号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