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GPCGD23C500FG032F)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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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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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032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P25页“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柒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与招标文件中P54页提供的格式参考(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描述不一致,以P25页“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柒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为准。
2.采购文件P48页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为笔误,与采购文件P4页“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一致,以P4页“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其他地方如有相同描述的,亦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如采购文件存在与更正后的规定不一致的, 以更正后的规定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032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P25页“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柒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与招标文件中P54页提供的格式参考(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描述不一致,以P25页“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柒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为准。
2.采购文件P48页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为笔误,与采购文件P4页“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一致,以P4页“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其他地方如有相同描述的,亦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如采购文件存在与更正后的规定不一致的, 以更正后的规定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机关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