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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JL0405G23052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南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已由桦发改发[2022]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桦南县公安局西侧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7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精装修区域主要包括以下空间:接待大厅、农业智慧展厅、指挥中心、城市展厅、办公室、会议室、直播间、餐厅、电梯厅、走廊、公共卫生间等。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5日。总工期为17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监理服务期限及保修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96,67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保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第二批)[2023]639号)文件执行,列入文件名录内及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25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6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上午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3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4-6299070
招标单位:桦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
地址:桦南县劳动保障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75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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