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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村人行步道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双溪村人行步道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溪村人行步道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经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两委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合肥亿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南镇双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双溪村人行步道项目,主要包括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477358.77 元,发包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3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双溪村人行步道项目,主要包括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为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合同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3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发包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3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临时建造师不适用于本项目。②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⑤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⑦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⑧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核验登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到合肥亿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联东U谷15幢01号室)或是通过电话线上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如需图纸另行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凭证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补开收据,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4月27日下午15:00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退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写上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27日下午15:00时。
7.2递交地点为: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14栋2单元2608室(合肥亿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c.gov.cn/)和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双溪村,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亿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联东U谷15幢01号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hfytzzgs@163.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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