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医院口腔中心改造建设项目(拆除)询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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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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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 | ||
工程名称 | 大方县人民医院口腔中心改造建设项目(拆除) | |
比选询价人 |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医院 | |
询价时间 | 2023年5月24日10时00分 | |
询价地点 | 大方县人民医院418会议室 | |
第一候选人 | 贵州鑫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第二候选人 | 贵州中伯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报 价 | 50600.00元 | |
第三候选人 | 中水建(贵安新区)工程有限公司 | |
报 价 | 51939.56元 | |
公 示 期 |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9日 | |
公示说明 |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按照以下条款将相关资料送至贵州省大方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医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