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危化品企业过筛式专项排查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对高青县危化品企业过筛式专项排查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有能力、具备相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
高青县危化品企业过筛式专项排查第三方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资格要求
1.按照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市危化品企业过筛式专项排查方案>的通知》和县安委会《转发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化品企业过筛式专项排查方案>的通知》要求,从“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淘汰类落后工艺装备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三方面开展工作;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能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完全满足采购方实质性要求,配备检查专家2名/每组,共计检查企业28家;
4.投标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价格包括专家服务费用、交通食宿、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并提供发票。报价人报价若出现缺项、漏项,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对成果资料和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供应商要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如因供应商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采购人相关的经济损失;
6.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标注“开标时启封”字样。
五、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5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将材料送达或邮寄至高青县工信局501材料与轻工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09:00
2.地点:高青县工信局405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强
联系方式:0533-6961229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2日
一、采购单位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
高青县危化品企业过筛式专项排查第三方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资格要求
1.按照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市危化品企业过筛式专项排查方案>的通知》和县安委会《转发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化品企业过筛式专项排查方案>的通知》要求,从“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淘汰类落后工艺装备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三方面开展工作;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能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完全满足采购方实质性要求,配备检查专家2名/每组,共计检查企业28家;
4.投标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价格包括专家服务费用、交通食宿、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并提供发票。报价人报价若出现缺项、漏项,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对成果资料和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供应商要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如因供应商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采购人相关的经济损失;
6.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标注“开标时启封”字样。
五、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5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将材料送达或邮寄至高青县工信局501材料与轻工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09:00
2.地点:高青县工信局405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强
联系方式:0533-6961229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