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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C8文化创意产业园数字场景及系统集成服务商需求论证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智·C8文化创意产业园数字场景及系统集成服务商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成都武侯智汇恒科技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拟采购智·C8文化创意产业园数字场景及系统集成服务商,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2年12月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武侯智汇恒科技有限公司
二、代理机构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元人民币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需求数量、需求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二)拟采用的招标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三)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四)项目的实质性要求,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五)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等)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一)项目需求数量、需求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数量符合项目需求,相关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二)拟采用的招标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专家组论证意见: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无歧视性。
(三)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专家组论证意见: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排他性。
(四)项目的实质性要求,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专家组论证意见:实质性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符合有关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已拟定,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无其他需论证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建议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8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2704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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