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镇三界村美丽乡村建设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三界镇三界村美丽乡村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三界镇三界村美丽乡村建设 | ||
项目编号 | czgc202304-178 | ||
招标人 | 名称 | 明光市三界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明光市三界镇街道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峥嵘: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星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女山路38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真:1810550475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08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滁州志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伍佰壹拾壹万捌仟玖佰贰拾贰元肆角叁分 ¥:5118922.43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郭忠胜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12125787 | ||
供货期(天) | 不高于1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广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伍佰壹拾壹万捌仟玖佰伍拾壹元伍角伍分 ¥:5118951.55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刘恩强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12132498 | ||
供货期(天) | 不高于1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滁州市智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伍佰壹拾壹万捌仟玖佰柒拾陆元整 ¥:5118976.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江龙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19190080 | ||
供货期(天) | 不高于1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期: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5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支付主体: 中标单位 。 参照相关标准,中标人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含专家评审费和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 | ||
招标代理费 | ¥:3744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13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0091、0550-803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